水利部第4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省 | 

根据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通知》,2月2日-2月6日,由水利部水电局副局长刘仲民率领的水利部安全生产第4督查组对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。
水利部安全生产第4督查组采取听汇报、现场检查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先后听取省厅、南平市、宁德市、建瓯市、古田县关于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汇报,实地检查建瓯市洋后水库及坝后电站、古田县凤都白水际电站、院洋水库等现场,认真细致地查阅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工作记录、自查自纠表格等相关档案资料,及时将检查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有关单位。
刘局长对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认为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,规定动作到位,重点突出,成效明显,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型水利工程、管理单位人员有关规程规范的学习,明确职责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台帐。
厅副巡视员游祖勇对督查组到我省检查和指导表示感谢,并要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,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,认真研究整改落实,举一反三,全面查找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,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。 | | |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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