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 | 各设区市水利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:
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》(闽政办〔2013〕11号)精神,2014年1月6-10日,省水利厅会同省效能办对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从考核情况看,全省各地均较好完成目标任务。为鼓励先进,经研究决定,对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成绩前三名的泉州市、龙岩市、宁德市、漳州市(并列第三)进行表彰。希望各级水利部门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,全力实施水利提升工程,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, 努力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“放心水、平安水、高效水、生态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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