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9日,省水利厅组织召开《2012年度福建省水资源公报(送审稿)》(以下简称《公报(送审稿)》)审查会。丘汀萌副厅长主持会议。厅总工程师刘琳以及省防汛办、厅办公室、规计处、财审处、水政水资源处、建管处、农水处、省水利规划院、省水普办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、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了审查会。与会领导和专家在听取编制单位关于《公报(送审稿)》编制情况的汇报后,对公报进行了认真审查。
会议认为,编制单位在调查统计全省社会经济指标、来水状况、蓄水动态、供用水情况、水体水质监测资料的基础上,对2012年度福建省水资源量、大中型水库蓄水量、供用水量、江河湖库水质等进行了分析评价,资料较翔实,内容较全面,符合《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》要求。会议基本同意《公报(送审稿)》水资源量评价成果、蓄水动态成果、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成果、江河湖库水质监测评价成果。会议对《公报(送审稿)》有关数据、分析指标以及重要水事内容等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。
会议强调,《公报》内容要与“三条红线”控制指标、水利普查数据平稳衔接,编制单位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后,要抓紧定稿公布,以提高《公报》的时效性、权威性和影响力。
福建省水资源管理中心
2013年7月30日